中国气象局31号令甲乙级防雷检测装置
第二十二条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在资质证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法人资格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资质认定机构申请办理资质证变更手续。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发生合并、分立以及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及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申请核定资质。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单位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等级的资质,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分立的,分立后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注册地的,由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核定资质。
第二十三条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上海胜绪电气有限公司中国气象局31号令甲乙级防雷检测装置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禁止无资质证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防雷装置检测,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执业。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资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
第二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测质量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者复制;
(二)就有关事项询问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作出说明;
(三)进入有关防雷装置检测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气象主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七条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达不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条件的,由原资质认定的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予以降低等级或撤销资质。
中国气象局31号令甲乙级防雷检测装置序号;仪器设备名称;主要性能要求
1.激光测距仪:量程:0-150m
2.测厚仪:金属厚度测量,超声波
3.经纬仪:量程:0-360°,分辨率:2″
4.拉力计:量程:0-40kgf
5.可燃气体测试仪:适用气体:可燃气体
6.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电流:>20mA(正弦波),分辨率:0.01Ω
7.大地网测试仪:测试电流:>3A,分辨率:0.001~99.999Ω,频率可选
8.土壤电阻率测试仪:四线法测量,测试电流:>20mA(正弦波)分辨率:0.01Ω
9.等电位测试仪:测试电流: ≥1A,四线法测试,分辨率:0.001Ω,具备大容量锂电池
10.环路电阻测试仪:电阻测量分辨率:0.001Ω,电流测量分辨率:1μA
11.防雷元件测试仪:测试器件:MOV,具备大容量锂电池
12.绝缘电阻测试仪:0-1000MΩ
13.电磁屏蔽测试设备:屏蔽发生器、屏蔽接收器
14.频谱分析仪:9 kHz ~ 6.2 GHz频率范围 ,-160 dBm ~ +20 dBm动态范围
15.表面阻抗测试仪:测量范围:103-1010Ω
16.静电电位测试仪:测量范围:±20kv
17.剩磁测试仪:静态磁场强度测量,量程:0-200mT
18.高斯计:量程:0-100mT
19.红外线测温仪:-60℃~860℃
20.数字万用表:电压、电流、电阻测量,分辨率:3位半
21.高性能数字万用表:电压、电流、电阻测量,分辨率:6位半
22.智能对讲终端:含GPS定位、对讲、语音通话、轨迹定位、图像采集、传输等功能
23.GPS:GPS定位
24.防爆对讲机:防爆对讲
25.标准电阻:10-3~105欧姆,功率1/2w,线绕型
26.钢卷尺:分辨率:0.01m
27.游标卡尺:量程:0-150mm
28.检测仪器箱:选购配置,用于上述设备的携带与存储
上海胜绪电气有限公司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
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小型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